关于做好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考生享受高考
政策性照顾测试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报名条件
1、符合2009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
2、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申报在高考中享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政策性照顾的考生。
二、报名办法
报名时考生须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体育竞赛的秩序册、比赛成绩、申报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于2009年4月1日8:00-12:00到贵州师范大学体育学院一楼办理报名手续,并现场摄像。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齐全,否则将不予受理。
三、测试认定
1、考生持身份证和贵州省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测试准考证于2009年4月2日进行测试。
2、测试运动项目应为考生申报的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证书上的运动项目。测试认定工作组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考生进行体育专项测试认定,并会同体育、纪检监察部门对考生的材料进行核实、审查。
3、认定工作组将根据测试成绩认定考生是否具备享受高考政策性照顾资格,符合条件者由省、地、县三级招生考试机构公示10天,公示无异议者报测试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方可享受高考政策性照顾。